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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是不是就是同时也解除了劳动合同
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是不是就是同时也解除了劳动合同 我爸在工厂工作18年经佛山市职防所诊断为陶工尘肺一期,劳动能力鉴定为工伤七级.厂里的领导说在享受工厂发放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就是同时也解除了劳动合同,如果是解除了劳动关系那我爸在以后的治疗费用厂里是不是一概不管了.厂里的领导说如果还要在厂里做事不走的话或者厂里的领导换人了那么补助金就没有了.
请问是这样的吗?
2010-03-18 16:39 erica6……(广东-佛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芦睿律师  2010-03-18 16:46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职业病病人的诊断、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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