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企业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企业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你好。我是山东临沂一家企业的销售人员。公司让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书。这两份协议是否有关联性?竞业限制协议中规定:员工离职后,公司每月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平均月工资的20%支付经济补偿。期限是两年。两年内员工不得到与原公司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员工违约,除退还已领取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用,同时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员工向原公司辞职时年工资总额的5-10倍确定。请问这种赔偿金和违约金是否合理?这两个协议是否必须签,不签会怎么样?
2011-06-13 08:10 WKN5701(山东-临沂)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6-13 08:18
这是用人单位自我保护的方法,你不签不会录用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1-06-13 08:32
享受权力,也要承担义务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