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密竞业限制协议未支付竞业补偿金 你好,我想请问下,我和目前的工作单位签订了知识产权保密竞业限制协议,上面只是写了我离职后对单位造成损失之类的,需要支付五十万元违约金,但未写竞业补偿金数值以及发放方式,如果我离职后单位未支付任何竞业补偿金,该协议是否为无效的?如果我去另一家同行业单位工作的话是否违约,谢谢
2011-03-17 10:15 qiangd……(山东-济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马勇律师 2011-03-17 11:52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应当支付劳动者补偿金;2、该协议签订后,具有效力;且不能有违约情形,否则,承担责任;3、你可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支付数额及方式。
2 孙新律师 2011-03-17 12:19
如果离职后不给补偿,则协议无效。
协议无效的前提下,去同业单位,不构成违约。
协议无效的前提下,去同业单位,不构成违约。
3 纪蕾律师 2011-03-20 10:53
如果不支付你补偿金的话,协议不发生效力,最好你告知你现在的单位,把补偿数额约定好,否则不要随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