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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些问题。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些问题。 7月24日我提出离职,拟离职日期是到7月31日(一周),按照劳动法规定是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公司也不同意我只提前一周离职,而且该岗位暂时无人交接,公司在招人,说等招到人再办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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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司从去年年底到现在,由于经营不善,本来是每个月8日发工资,现在每个月拖到月底,或者到下个月月初才发工资,而且还发不全(有一部分被命名为补贴,其实也是工资总数的一部分,已经三个月没发了),按照这种情况,我能提出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2009-07-28 10:29 sweetg……(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7-28 11:21
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 王兴华律师  2009-07-28 12:38
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配合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配合,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通过诉讼解决。
3 李华平律师  2009-07-28 21:42
如果你不愿意继续在公司工作,可以提起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具体操作建议电话咨询专业劳动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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