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续签合同时的合同东范本中对经济补偿提前约定是否违法 我与公司要续签合同,公司提供的合同范本中有如下条款:特别约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提前到每年年底支付。劳动合同解除时除当年应支付部份外,甲方不再支付。请问公司是否违法,已续签的合同的此条款是否有效,我应该怎么办?
2015-10-05 18:52 兰天1979(重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10-05 20:55
合同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约定无效。
2 汪志国律师 2015-10-05 23:30
您好!该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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