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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4年8月份进入现在的公司,经过3个月试用期后第4个月转正式员工
我在2014年8月份进入现在的公司,经过3个月试用期后第4个月转正式员工 我在2014年8月份进入现在的公司,经过3个月试用期后第4个月转正式员工,但是前三个月公司并未给我缴纳社保,到2015年5月前都是我自己缴纳的社保,5月份公司开始给我缴纳社保,但那时我已怀孕6、7个月,目前我的情况是生育险只缴了三个月,未缴满六个月,无法报销,那么是不是应该由公司给我报销我的生育费用?是按照社保报销比例报销还是按照公司自己的一套报销?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5-09-22 16:06 ask201……(浙江-绍兴)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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