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间签订就业协议后,转正前签订了一份附加协议是否有效 1、实习期间除签订一份就业协议外,公司为防止实习生实习期满就离职,要求与实习生签订了一份附加协议,要求实习生转正后两年内的不得离职,否则赔偿公司在实习期间赋给实习生的所以工资,现在转正了,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实习期间签的那份附加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如果现在离职,是否需要支付这个赔偿金
2015-09-21 09:56 北漂小子(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5年09月21日 10时24分
您好,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附加协议损害劳动者的权益,不受法律保护,没有效力。如果您离职,建议您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提出通知。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09-21 09:58
这是可以认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3 李建成律师 2015-09-21 09:58
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4 孙新律师 2015-09-21 09:58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5 徐卫东律师 2015-09-21 09:58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6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9-21 10:00
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7 宋超律师 2015-09-21 10:01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8 110网律师 2015-09-21 10:02
这是需要支付的
9 赵剑律师 2015-09-21 10:46
您好,可以申请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