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外被逼签订附加协议,是否有效 2011年8月入职,公司一直没买社保,没签合同,直至2013年5月,补签一年期限的合同,另外附加一份《声明》大概内容要我承认享受了公司薪资,福利,补偿,自签订协议后与公司无任何事实和法律劳动争议。2015年3月公司想以调动为由,逼我自动辞职,请问,这协议是否有效?我能否追回2011年8月到2013年5月未签合同的补偿?
2015-03-10 14:02 want_t……(广东-江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3-10 14:06
这是有效的
2 刘祖虎律师 2015-03-10 14:08
有效的
3 110网律师 2015-03-10 14:1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2014年5份至现在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