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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按员工实际工资交社保是否合法,如果辞职能否要求补偿金
公司不按员工实际工资交社保是否合法,如果辞职能否要求补偿金 本人2014年5月入职,当时工资4000,后升职加薪到工资6000,公司在社保局以原来3000的标准到加薪后的3500的标准为我办理社保和公积金,请问是否合法? 如果公司此举为不合法,欲向社保机构投诉的话,请问需要准备哪些相关资料?如果我由于这个辞职能否拿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2015-09-17 22:55 黑夜晨曦(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颜培卿律师  2015-09-17 23:04
实际操作中,公司已经缴纳了社保,以未按收入缴纳为由辞职是无法拿到经济补偿金的
2 李军律师  2015-09-17 23:15
首次社保缴纳,按首月全月工资标准缴纳。次年,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据此单方解除,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张向锋律师  2015-09-18 08:47
不合法,向社保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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