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合同,不买社保该怎么解决? 2010年10月19日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当时签了一份没有盖章的合同,两份都被公司拿走,说是盖了章再还给我,至今未给,进入公司的时候还说,工作满一年才能购买社保,请问,这家公司违反了哪些法规,我该怎么维权?得到什么标准的补偿?
2011-05-20 23:23 朱芹2(湖北-武汉)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1-05-22 00:06
补缴 社保 和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 110网律师 2011-05-20 23:50
可以要求公司补缴 社保 和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 110网律师 2011-05-20 23:56
只能要求补缴社保等经济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1-05-21 05:08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5 110网律师 2011-05-21 08:55
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你可以:一、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二、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面谈。
6 110网律师 2011-05-21 10:03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保。
7 110网律师 2011-05-21 19:39
劳动合同应给劳动者一分,从劳动之日起就应给劳动者办理社保。建议你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不能解决的,可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