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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出现意外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临时性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出现意外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一个星期前,一朋友的父亲在工地上出现意外事故,被砸中头部,被送到医院后,检查出头上有个小洞,该部位很疼,但是雇主在出了部分医药费之后,不在出钱,说是自己没钱,伤者现在还在医院,现在的医药费都是家人出的,我们不想把事情弄大,想尽快解决,但是雇主很不配合,请问,现在怎么办?
2011-05-07 12:23 !~!1`~……(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05-11 15: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你朋友的父亲,应该依法起诉要求雇主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2 康治斌律师  2011-05-07 16:2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你朋友的父亲,应该依法起诉要求雇主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费等。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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