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小腿截肢跟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2010年8月31日年龄54岁的李某在单位干活40多天因单位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右小腿截肢,单位没有跟李某签订任何劳动合同!私自协商解决单位给赔偿25万元~李某没有答应最后给涨到29万元,说你不行就想去哪告就去那告! 最后李某把单位告上法庭可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2011-05-04 09:54 njw6660(内蒙古-包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丁自勇律师 电话:13138660408 2011-05-04 10:11
你好。法院驳回的理由是什么?建议你与当地的律师面谈案件。
如果是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在法律上属于工伤,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来要求赔偿。法院驳回你的诉讼请求是不知是否由于没有经过前置的劳动仲裁的程序的原因。
具体的赔偿数额,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来赔偿的。
如果是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在法律上属于工伤,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来要求赔偿。法院驳回你的诉讼请求是不知是否由于没有经过前置的劳动仲裁的程序的原因。
具体的赔偿数额,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来赔偿的。
2 110网律师 2011-05-04 10:12
你谈的是涉及劳动争议方面的问题,应当先确认李某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然后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前应当申请作伤残等级、是否可安装假肢、依赖护理等鉴定。劳动争议应当先仲裁再诉讼,你说的情况法院应该驳回起诉告知李某应先申请仲裁而不是驳回诉讼请求,李某现在应赶紧上诉。
3 李建成律师 2011-05-04 10:33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