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公司法律咨询
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突然要我在一天之内离职
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突然要我在一天之内离职 各位律师你们好!有些问题想请教你们,谢谢。 
我的情况:1.我与现在的公司签订了2年的固定期限合同,时间是2008年4月3日至2010年12月31日,现在公司经营困难,开始“裁员”,但是公司不与我们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2009年7月2日突然由部门负责人(即公司总裁的妻子)口头通知我,让我辞职,我不肯,她就让网络部的同事封了我的电脑,致使我无法工作。 
2.另外公司拖欠我6月份的工资和5月份的部分工资(5月份我有绩效奖金1000元,公司未发给我),至今未打到工资卡上(公司一直是把工资打到工资卡上的,并且5月份之前,每月发工资都会给工资条),同时部门负责人(即公司总裁的妻子)口头威胁我说:“你7月份的工资,公司将一分钱也不给你。”现在我仍旧按时上下班,并且打卡。 
在2009年5月20日至2009年6月23日,我被公司调岗至分公司,由于公司未及时缴纳房租,分公司已被封店。
我不知道这种情况,1.公司是否违法了劳动法?2.如果我主动辞职,现在怎样做才能得到应有的补偿? 
 
麻烦你们给我出个主意,谢谢。
2009-07-08 08:29 zixinh……(北京-海淀区)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7月08日 08时48分
公司没有按时支付工资,你就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经济补偿金。

另外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与上面不能重复)。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