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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明天到期,公司今天通知解除合同,怎么保障自己的权利?
劳动合同明天到期,公司今天通知解除合同,怎么保障自己的权利? 你好,请教一下,我的劳动合同2010年1月底到期,公司今天通知我不再续签。我在公司已经工作2年3个月。签合同只是最近一年才签了一个一年期合同。请问:

1。这种情况下我能跟公司要补偿么?如果可以,能补偿几个月?
2。没有提前告知就不再签合同,是否需要多补偿一个月工资?

多谢!
2010-01-31 13:41 testBl……(北京-朝阳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1-31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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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谷友军律师  2010-01-31 15:38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三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3 孙新律师  2010-01-31 16:54
可以要求11个月的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个半月的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4 孙新律师  2010-01-31 18:34
经济补偿金为2个半月的工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金
5 孙新律师  2010-01-31 19:14
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两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及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如有不明之处,可电话联系.
6 孙新律师  2010-01-31 19:15
可以要求2个半月的经济补偿,及一个月不提前告知签订合同的工资。
7 孙新律师  2010-02-01 06:34
可以要求2个半月的经济补偿,及一个月不提前告知签订合同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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