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无故每月扣除全院员工工资的百分之十,作为当月的奖励性资金 院长无故每月扣除全院员工工资的百分之十,作为当月的奖励性资金!请问合法嘛?
2015-08-07 13:03 梅顺华(安徽-六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姚志斗律师 电话:15611392985 2015年08月07日 13时05分
您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2 孙新律师 2015-08-07 13:17
可以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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