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的工资该如果算?
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的工资该如果算? 您好。我从07.08.01到09.06.30,在公司(福建福州)已经工作了22个月,未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问,现在我离职了,可以要求公司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吗?到底该怎么算?是22*我的月工资,是吗???还是怎么算?谢谢
2009-07-05 12:49 小叮当(福建-福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年07月05日 14时50分
可以要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