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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劳务合同解除的赔偿问题
培训劳务合同解除的赔偿问题 最初公司要求我去日本培训(研修),需要签一个附加的服务合同(非劳动合同),合同里面规定和归国后的最低服务年限,和如果在最低年限内离职要把培训费比例的赔偿。现在个人原因需要提前中止合同,但是赔偿金额昂贵,想减赔或不赔,应该怎么做。由于现在已经回国,可以向驻日大使馆协调吗?辅助信息:我们的研修补贴低于日本政府要求的最低劳务费标准;日本劳动法规定研修生不得加班,但实际上我都有加班,但是日方公司规定勤怠表上不得写加班。请大家帮我分析一下。
2011-04-26 10:40 mlL9143(江苏-苏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1-04-26 10:55
属于服务期合同,离职要赔钱。如果没缴纳社保,可以离职。并寻求经济补偿。可以冲抵服务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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