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二手买卖的法律问题 本人是哈尔滨人
本人有三个房子
两个新房子是最近买的
其中有一个老房子是1998年的房子
1998年时候价值12万左右 因为年代久远 所以价格比较便宜 而且不是小区
现在这个老房子大约价格是31万左右
50平方米 (我现在想将这个1998年老房子出售)
因为听说最近有新的法律下达 当房屋达到多少个以后
二手出售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
请问需要缴纳多少 怎么计算
如果按照房价百分比缴纳税钱 那么是按照1998年的价格 还是2009年的价格
最后是多少钱 详细点 谢谢了
还有就是买方承担什么钱
卖方承担哪些钱
本人有三个房子
两个新房子是最近买的
其中有一个老房子是1998年的房子
1998年时候价值12万左右 因为年代久远 所以价格比较便宜 而且不是小区
现在这个老房子大约价格是31万左右
50平方米 (我现在想将这个1998年老房子出售)
因为听说最近有新的法律下达 当房屋达到多少个以后
二手出售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
请问需要缴纳多少 怎么计算
如果按照房价百分比缴纳税钱 那么是按照1998年的价格 还是2009年的价格
最后是多少钱 详细点 谢谢了
还有就是买方承担什么钱
卖方承担哪些钱
2009-06-29 09:06 heb(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黄先生律师 2009-06-29 21:15
目前没有规定。按照百分之1缴纳契税。还有工本费,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