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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一个关于房屋买卖的法律问题
求助一个关于房屋买卖的法律问题 2003年我在一个老国营单位家属院买的二手单元房(89年左右建造),房产证上是60%产权归个人40%归单位。由于不是全权所以当年没有能够过户只是签订了一个房屋买卖协议,说明一下原单位已经停产十多年了,但是没破产。我想请教一下各位:
1、我们的协议有效吗?(双方有证明人,没有在公证处公证)
2、如果拆迁我会拿100%的补偿款吗?
2009-05-27 16:51 760962……(河北-邢台)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5月27日 23时31分

 1、有效。2、不会,应该按照你的 产权比例补偿。3、过户可能会很麻烦,因为不是完全产权。
2 阎庆律师  电话:13907029183  2009-05-24 10:45
协议无效。
3 高宏图律师  电话:15830856666  2009-05-24 10:46
协议应该有效,但补偿款得具体分析。
4 童云清律师  电话:18073630386  2009-05-27 17:03
协议有效,但应补办房产证,不然拆迁时麻烦多多。
5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5-27 17:07
属于部分有效,须经产权单位同意。建议尽快补办产权证。
6 孙新律师  2009-05-25 20:59
协议的效力未定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5-27 18:27
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不能办理过户。
8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5-27 18:48
协议部分有效,拆迁补偿可拿60%,只要单位同意,就可以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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