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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哄骗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关于哄骗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我现在是一名下岗工。以前在我们当地黄金冶炼厂上班。先把我要质询的问题说一下,请您给以法律上的帮助。
     我们单位成立于1996年,于2001年停产,该厂是当地人民政府和甘肃省地勘二院共同组建的。其中当地政府占60%股权,省地勘二院占40%股权。该厂是由当地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的管工业的县长担任董事长。厂长也是由政府任命。而我们职工也是经政府常务会研究,并由劳动局下文,分配到该厂工作的。
     该厂于2001年停产倒闭,企业没给过我们一分钱的生活费。2004年,主管我们厂的黄金局通知我们开会,当时有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参加。会上领导说:‘现在厂里只有几万元钱,不按工龄长短给大家分了,然后就解除劳动关系。我们当时都不同意,由于我们单位人少,都是才刚刚参加工作的。当时我们就提出养老保险的问题,领导以没钱为由,拒绝了我们,还说这点钱如果不要的话,以后一分钱都没有了,当我们又问及厂里汽车厂房等时,说归黄金局所有。当问及劳动部门工作人员时,他们说他们只管劳动关系解除,其他的不管。接下来黄金局领导多次劝说我们,说以后好了,会给我们在补偿,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们每人得到了5000元的所谓的安置费,然后签了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
    随着省,市,县企业改制的宣传力度增加,政策透明化,结合我们县内其他企业的改制情况,我们越来越觉的我们很亏,当时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作人员也并没给我们传达有关的文件精神。使我们11名职工上当受骗。
   当时黄金局说我们并不是国有企业,不在改制范围内,说我们即使找也是没有用的。2006年我们多次向政府上访,后来政府县长及当时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议,县黄金局、经委、体改办、劳保局领导参加,明确表示我厂按国有企业对待。但一晃又到2009年了,我们单位也一直没得到什么回音。现在我们厂都在对外出租。
     前几天我们又去找政府,但现在政府去说我们不是国有企业,而我们也早就按照好了,已经都解散了,还找什么。所以现在我想问两个问题:
一、以我们单位的性质是不是国有企业?
二、我们当初所签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文件算数吗?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才能享受我们应该享受的国家政策?
       现在我们厂还在,厂房也在,汽车黄金局领导在用,黄金局也在我们厂办公,其他的地方从我们厂停产就出租了。

       请给以法律上的帮助。谢谢了!!!!!!!
2009-06-25 13:29 lnwxdx……(甘肃)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06-25 14:51
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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