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若想解除合同应该怎样得到赔偿 我现在是在哺乳期,宝宝7个多月了,我休完产假上班发现我的职位让别人给顶了,公司领导给与的答复是让我继续休息发基本工资,2-3个月解决工作问题,可3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解决拖着,因为我以前的职位青岛只有一个名额现在我们两个人都是正式的,我想让公司给与我赔偿解除劳务合同,请问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我上班工资在3200元左右,基本工资是1340元,我的合同是到2010年12月的。另外我们是为外企服务的第三方公司,我的人员管理和工资支付是外企的,关系和投保以及发放工资是服务公司的,合同也是和服务公司签的,请问要是赔偿的话是那方赔偿?谢谢!
2009-06-20 07:01 yoyoa(山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6-20 07:22
用人单位违法,职工在孕期、哺乳期用人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合同。
2 110网律师 2009-06-20 08:23
你的工作实际上是与服务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你是服务公司的职工,不是外企的职工,因此,服务公司有权派遣你到任何单位去工作,公司明确你不能回原单位工作并不违约。如果你辞职,将不会获得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