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份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我是卖方。我们在中介所签订定了购房合同时有约定在过户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但在房管部门所签的合同时为了买房人避税,把房价做低了,当时中介我们三方都在场。现在买方觉得过户费用太高不愿意了过户和办理按揭剩余房款。请问这两份合同的法律效率是怎么回事?如果买方违约会我该怎么办?中介有责任吗?我现在有点担心,谢谢。
2011-04-05 16:40 nEe7004(江西-宜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06 07:34
按合同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