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续签合同,提前通知的这一个月是否可以安排年休假? 2011年3月26日合同到期不续签,2月25通知我不要上班,回家自己找工作。我的年假因之前没有休,单位说:“3月1日至5日就算休年假的时间。我觉得:”国家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不应该把年休假放在这期间,如果放在里边儿,找工作的时间就不到一个月,感觉不合法,请专家告诉我:应该怎样要回属于我们的合法经济。(其他经济补偿说给,就是年假这项不给。)
2011-03-31 08:06 NAu1056(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03-31 08:07
答:享有,可以申请补休并支付工资。
2 赵亮律师 2011-03-31 08:11
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你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年假可以按照300%工资数主张
3 李同红律师 2011-03-31 08:12
你好,应该享有的,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4 贾金勇律师 2011-03-31 09:59
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可以主张1个月公司的经济补偿。
5 孙新律师 2011-03-31 13:46
你好,享有的,可以申请补休。
6 赵江涛律师 2011-03-31 17:15
可以申请补休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