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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安排在不续签合同提前通知的一个月期间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年休假安排在不续签合同提前通知的一个月期间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2011年3月25日合同到期,2011年2月25日,单位通知我不用上班了,合同到期不续签了,3月份工资是本市最低的生活保证金。我问:“年假没有休是否给补偿?单位说:“3月25才到期,所以提前这一个月找新工作的时间里,就包含了年假,没有补偿。我想问律师:“单位的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当前的法律法规?我是否能要回年休假的补偿款?
2011-03-26 16:09 名人访淡(北京-朝阳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1年03月26日 16时14分
1、不符合法律规定,年休假应按正常出勤算工资。
2、可以要求未休年假的补偿,及到期不续签的经济补偿。
2 常路律师  2011-03-26 16:13
你可以仲裁要求未休年假补偿,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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