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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 我的劳动合同11年2月1日终止,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我,终止合同,请问我可以向公司提出补偿金吗?
2011-01-18 21:14 王佳丽222……(北京)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贾金勇律师  2011-01-18 21:46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2 孙新律师  2011-01-18 21:52
根据你的工资计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3 孙新律师  2011-01-18 21:58
你可以向公司提出补偿金
4 谷友军律师  2011-01-19 06:25
可以向公司提出补偿金
5 李同红律师  2011-01-19 06:29
你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6 陈晓云律师  2011-01-19 07:51
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7 王忠新律师  2011-01-19 10:25
只要不是您本人的意愿离开的,公司就应当支付您经济补偿金。
8 孙新律师  2011-01-19 10:46
因合同到期,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9 孙新律师  2011-01-19 10:57
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10 孙新律师  2011-01-19 12:05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按照每工作一年,给一个月的补偿计算。
11 李建成律师  2011-01-19 15:21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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