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补偿金怎么计算 律师您好:
我于05年5月和公司签了1年合同,到期后又续签了2年的,08年5月合同到期,公司不愿和我续签,只给了我半个月工资的补偿,我认为应该给我3个月的,如果劳动仲裁的话,我能赢吗?另外,仲裁时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给我加倍补偿,6个月的,谢谢!
我于05年5月和公司签了1年合同,到期后又续签了2年的,08年5月合同到期,公司不愿和我续签,只给了我半个月工资的补偿,我认为应该给我3个月的,如果劳动仲裁的话,我能赢吗?另外,仲裁时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给我加倍补偿,6个月的,谢谢!
2009-06-08 18:04 xqyrwx……(广东-深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6-08 18:23
如果合同是到期自然终止,那按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从08年1月1日起计算经济补偿金,你是08年5月合同到期,那应该是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除非你能证明单位有违法佣工现象,可能会按你连续工龄计算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