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双倍工资 我自2008年3月到单位工作至2010年10月,期间单位从未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帮购买保险,现在我辞工了,要求单位赔偿双倍工资是否合理?法定假日单位也未按规定支付工资,我每月工资平均只有八百块,请问我应该得到哪些方面的赔偿,应该得到多少赔偿金?
2011-03-19 14:52 杨白劳(广西-柳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潘学平律师 电话:13737216352 2011-03-20 01:04
双倍工资、补交社保、经济补偿。
2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1-03-21 10:03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缴相关社会保险,年休假工资等。如果还有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直接一对一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1-03-19 15:09
1、双倍工资可能过了仲裁时效;
2、你有权要求补缴保险、加班费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2、你有权要求补缴保险、加班费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4 110网律师 2011-03-19 19:22
可以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双倍工资,补交社会保险费用,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5 罗海华律师 2011-03-19 19:23
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你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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