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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转用工单位正式员工工龄怎么算
劳务派遣转用工单位正式员工工龄怎么算 我在2009年8月29日至2011年8月29日与第三方签定了劳务派遣合同,现在正与用工单位(我一直上班的单位)协商将合同转签回用工单位,请问我2009年8月29日至今的工龄能连续吗?还是说我与第三方终止合同的那刻起我的工龄就已停止,不能连续到今后的合同中?
2011-03-01 09:34 eTQ5988(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01 09:43
2009年8月29日至今的工龄应由派遣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进行清算;
如果派遣公司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情形,未进行清算,那么,可以根据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的约定,继续计算你的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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