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后 和用工单位产生劳动争议怎么办 我是去年三月份到公司上班,但是当时合同是和公司的人事外包公司所签的劳动合同,我所在的公司变成用工单位,我们变为劳务派遣人员,今年五月底公司和人事外包公司解除合作关系,公司便说我们被人事外包公司减员,现在直接公司来给我们发工资,和上保险,但是没有建立新的合同,七月公司因经营不善宣布倒闭要走破产程序,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六月工资,无奈,我只能到劳动仲裁去申诉,但是劳动仲裁委员说要起诉是要起诉人事外包公司和用工公司一起,但是公司和人事外包公司已经解除合作,那我告了人事外包公司有用么?另外我所在公司要破产了,我想到法院申请预先执行,像这样的情况可以去申请预先执行么,真是茫然啊,请大家帮帮我,谢谢了!
2009-07-24 11:22 老老美丽(北京-海淀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07-24 12:15
你确实应该把两家公司都告上,否则你的权益就不能得到全面的维护,至于先于执行,你的情况是不符合的。
2 110网律师 2009-07-24 15:49
问题比较专业,建议与律师面洽
3 孙新律师 2009-07-25 06:27
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解决,见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里为共同被申请人。
4 孙新律师 2009-07-26 18:27
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解决
5 孙新律师 2009-08-02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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