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能力不足为由私自降低工资,低于合同工资,是否违法 我于2013年3月到公司,实习期三个月,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15年5月14日公司通知我今天早上到公司,公司有事情通知我。到了公司,公司领导说现在起不在以年限,而是以员工能力作为工资发放标准,以本人工作能力不足,表现不佳为由将本人工资降低500元,低于签订合同时工资,现还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果我进行辞职,是否可以得到2.5个月工资的补偿金?(现在我劳动合同未带,放在家里,只有试用期合同,合同工资与试用期一样,及今天下午工资发放短信明细通知,我发现工资已经少给了500元。公司留有劳动合同存根)
2015-05-15 16:27 131853……(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付成刚律师 2015-05-15 16:34
降低工资的,可以要求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2 110网律师 2015-05-15 16:47
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5-05-15 17:01
可以要求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