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转正问题 你好,我是在2010年8月份进入现在工作的公司工作的,试用期是2个月。按道理10月份应该是可以转正了,然后公司领导让我写延期转正申请。原因是,其他部门的领导反映我的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业务操作能力还达不上那些熟手,所以不同意我转正,也没辞退我。就要求我写延期转正申请。然后迫于无奈,我写好递交给了领导。那即使按照延期后的时间,我也应该是在12月份转正。可是,现在已经是2011年2月了,至今未给我转正,拿的也一直是试用工资。这样时间算下来的话,我在此公司试用了7个月,快3月了,公司也未说要帮我转正。请问,这家公司是不是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我应该提出怎么样的赔偿呢?盼复~谢谢~~
2011-02-24 16:53 jessic……(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2-24 17:34
劳动合同使用权不能超过6个月,若超过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偿工资。
2 李军律师 2011-02-25 17:20
公司做法违法,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