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纠纷 2009年5月进入北京旌歌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每月15日发放上一月工资,11月份公司以银行工资代发系统故障为由,拖欠工资至月底,随后公司宣布解散,但是公司没有注销,员工都打了欠条,欠条上承诺与2010年1月12日将拖欠工资打入工资卡,后来一直拖到3月多,仍未收到工资,于是就向法院起诉该公司,先是法院说寄给被告的传票由于无人签收被退回来了。需要我们公告,于是就登了公告,几个月过去了,法院那边终于有信说已经可以开庭了,于是去法院开庭并领到判决书,但是由于老板远在东北,法院寄给他的判决书他不签收,还是需要登公告,于是又登了公告,到今天公告的时间已经到了,我想问下一步该怎么做,才能要到我的工资。谢谢
2011-02-13 09:46 313882……(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2月13日 09时52分
公告期满15日内对方没有上诉,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 陈晓云律师 2011-02-13 09:49
对方要不上诉,你们就可以申请执行。
3 孙新律师 2011-02-13 09:50
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如其未上诉,你可申请强制执行.
4 贾金勇律师 2011-02-13 10:14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