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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上只填最高薪酬数额
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上只填最高薪酬数额 我老公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与用人单位口头约定月薪5500元,签合同时看到填的也是这个数,只不过是每月先付一部分生活费,年底总结账。没注意在劳动薪酬前有“最高”二个字,现用人单位说最高薪酬不一定是应发工资,支付的工资远远低于约定的数额。请问这样合法吗?
2015-04-15 13:49 SHCZP(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电话:15921939500  2015年04月15日 13时54分
不合法,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杨晓峰律师  2015-04-15 13:51
签订合同时应该看清楚再签字
3 110网律师  2015-04-15 14:0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4 110网律师  2015-04-15 14:15
你好,是不合法的,建议进行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5 110网律师  2015-04-15 15:54
1.原则上由合同依合同约定,其次如果合同上对此没有尽到提示义务的,并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格式合同条款定义及使用人义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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