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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內容都是對賣家有利的,買家風險大,是否可以增加條款降低風險
合同內容都是對賣家有利的,買家風險大,是否可以增加條款降低風險 現簽定居間協議,已交定金兩萬,半年后過戶,但一月內要付首付,現覺得風險太大了,是否可以提出增加條款以及延遲付款日,這算違約嗎?如上家不同意增加條款算他違約嗎?
2015-04-15 11:48 shengx……(上海-松江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5-04-16 11:39
需要变更合同的话要与对方协商
2 代雨庭律师  2015-04-15 12:03
可以协商约定其他条款,如上家不同意增加條款算你違約。
3 杨晓峰律师  2015-04-15 12:26
需要变更合同的话要与对方协商,征得对方的同意,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的,那么按照原来的合同履行
4 孙新律师  2015-04-15 13:38
您好,合同的条款是可以双方进行协商补充增加的,或者签订补充协议。
若上家不同意增加条款,即未对原合同进行任何修改,那么已经签订的合同是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去履行,未按约定履行则会导致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5 张向锋律师  2015-04-15 13:46
需要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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