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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未续签继续工作1个月后提出辞职是否有双倍工资赔偿
合同期满未续签继续工作1个月后提出辞职是否有双倍工资赔偿 我是2008年12月19日与公司签订2年劳动合同,2010年12月19日2年合同期已到,公司未找我续签,而且多方面为难想让主动辞职,实在无法容忍于2011年1月20提出辞职申请至2011年2月12日辞职到期.这种情况下有如下两点同公司存在争议
(1)未续签合同要求公司赔偿未签合同期工作的双倍工资(请问是否合理,按照劳动法公司是否应赔偿,双倍工资赔偿从何时算起.如何计算?劳动法哪条规定的?详细内容?
(2)年终奖金,10年6月份公司有将09年一整年的年终奖金发行了.但现在10年我已做满一年由于2月份辞职到期不可以等到6月份,所以要求公司将年终奖同11年2月份工资一起发行.此年终奖发放要求是否合理.公司是否一定要支付?
以上两点麻烦了.急.谢谢
2011-01-26 14:33 LIUWEN……(广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1-27 15: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你可以辞职,公司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年终奖法律没有规定,一般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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