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退赔偿问题 本人于深圳一公司工作至今已有4年多(有签订劳动合同:2006年7月-2010年9月),合同2010年9月17日到期后公司并未有通知或安排我继续签定劳动合同,但工作到2011年1月份公司将我辞退。请问我是否有补偿金,补偿金多少?如有公司不给我应如何求助?
2011-01-23 17:58 柏然(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1月23日 18时34分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辞退经济补偿。
2 谷友军律师 2011-01-23 18:23
有。补三个月本人工资。不给的话可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