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新劳动法辞退员工的经济赔偿问题 本人在广州,与上海一家服饰公司签订在广州工作的劳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2个月,从3月25号到5月24号。于5月22号(周五)晚上八点多接到公司辞退我的电话,理由是公司要撤回上海。并通知下周一去公司理清一些琐碎事宜。我曾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被遭拒绝;续而要求公司赔偿,也遭到拒绝。
在职期间公司并未为我购买保险。
现在我想仲裁这家公司,但我不是很清楚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我多少,另外申诉书上的理由也不知道怎么写,恳请帮助,万分感谢!
在职期间公司并未为我购买保险。
现在我想仲裁这家公司,但我不是很清楚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我多少,另外申诉书上的理由也不知道怎么写,恳请帮助,万分感谢!
2009-07-14 15:06 wnn021……(广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14 15:45
可以要求补交保险,赔偿一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