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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问题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问题 2月份签订买房协议,当日付清首付,其余办理银行按揭,交房日在5月份。开发商9月才交房,要求赔偿违约金,对方只从贷款到帐日计算赔偿,若按首付款赔偿,对方说要追求我的付款违约责任。(说明:2月份签协议后,贷款资料就已提供给开发商,开发商于5月份通知签合同,银行贷款于8月份到帐,延期原因与我提供的资料和资信无关).....而合同中付款方式及期限中,并未对贷款何时到帐做要求,请问这种情况,我需要付违约金吗?开发商需要赔偿违约金吗?应按已付款赔偿,还是按贷款到帐日后计算赔偿。请求帮助,急急急!谢谢各位律师。
2011-01-23 10:11 happyl……(河南-郑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1-01-23 10:35
你好,既然没做要求,且不是你的原因造成的,你无须支付违约金,按已付款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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