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逾期交房违约金赔付问题! 我于2008年6月4日购买了重庆昭君房地产开发的楼盘一套73平米(套内)住房,成交总额为329179元,首付99149元,按大修基金9875元,合同约定2009年4月30日交房,但是由于开放商内部矛盾导致了很多经济纠纷,于是法院冻结了该开发商的银行账户,所以我也就没有交按揭贷款,现在2010年9月了,还没有交房,合同约定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计算,这种计算方法合理吗?应该怎样计算违约金,开发商逾期交房给业主带来的损失应该怎样算?
2010-09-13 16:30 周驿开(重庆-九龙坡)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13 16:32
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要求支付违约金 如果违约金过低可以要求变更。
2 110网律师 2010-09-13 16:33
万分之一的约定并不高,是合理的。逾期交房的责任首先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3 贾金勇律师 2010-09-13 16:37
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是否合理由心定。既然已经签订合同,证明对于这样的计算方法你是认可的。
4 张庆律师 2010-09-13 18:47
合同纠纷,在双方自愿平等基础上签订的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的约定 房款的万一每天支付违约金。
5 110网律师 2010-09-13 21:31
这么说吧:
1、你的按揭是和开发商签订的按揭合同?
你合同里面对于逾期不交按揭款的责任是如何约定的?这点对你不利
2、合同约定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这一条完整的是什么
1、你的按揭是和开发商签订的按揭合同?
你合同里面对于逾期不交按揭款的责任是如何约定的?这点对你不利
2、合同约定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这一条完整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