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怎么界定过户逾期违约责任? 我是买房,因房东急售,中介口头承诺年前让房东拿到房款,于是三方在***中介签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60日内过户(当时全额交给中介2个点费用但没有约定其提供的服务范围),无补充协议。交给中介的托管定金正式移交给了房东。后因中介另行向买方收取4个点按揭服务费遂与房东商议由买方自行办理公积金贷款事项。现因法定节假日公积金贷款审批耽误了合同约定中的过户日期影响履约责任,买方是否需全权承担违约责任?中介是否该对其隐瞒实情负责?(注:房屋买卖合同上原本约定日期是90天,买方签字后,卖房自行将日期进行过修改)
2015-01-29 15:01 豆豆1308……(湖南-长沙)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亮律师 电话:13581500295 2015年01月29日 15时07分
遇到法定节假日则顺延,就是跳过法定节假日后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