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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屋的问题
离婚后房屋的问题 专家您好,我咨询一个纠缠的问题:
   我正在与爱人办理离婚手续,前年我买了一套商品房,交完首付后,余款办理了10年的银行按揭。当时如果以我个人的收入水平,银行不允许每个月还款金额超过3000元,于是我爱人也加入了共同担保、共同按揭,但是实际上她没有承担过还款的责任。现在我们要办理离婚手续,请问是否需要给她补偿,补偿多少,是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再解决房子的事还是先解决好?
2011-01-04 14:46 xjfeit……(新疆-乌鲁木齐)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1-04 14:51
1、婚后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个人买房属于个人财产。
2 110网律师  2011-01-04 14:52
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3 110网律师  2011-01-04 14:58
你买房的时候是否依据结婚了呢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不管是以谁的名义购买,谁出的钱购买,都属于父亲共同财产(除非有协议约定)。离婚时原则上对夫妻共同财产要平均分割。
4 李同红律师  2011-01-04 15:01
你好,婚前买房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1-05 11:39
可以通过诉讼或协议来解决,一方要房给另一方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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