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请帮忙! 我是2007年3月入职实习没有签订合同,2007年9月转正正式签订合同,2008年10月份我又续签了3年的合同,但是09年4月16日,公司毫无理由要和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首先我没有犯什么重大错误,他们根本讲不出理由,还拿经济危机搪塞,但本公司目前还在招人,绝对不可能是经济性裁员,请问律师,如果他们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应该如何应对?至于赔款应该能赔多少呢?感谢您,期待您能尽快答复
2009-04-16 21:24 jojozh……(江苏)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4月16日 21时45分
如果是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单位应当支付你5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