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我在一家外资公司工作11年多,无固定期合同,担任产品经理,但最近9月份突然说要结束我管理的产品的业务,并且和我协商解约被我拒绝。然后公司继续经营该产品业务,并且销售额与上一财政年度相比提高7倍以上(我们的项目是有周期的,这个7倍都是我在职时获得的销售额),将我降职为普通销售并销售其他产品,工资不变。我向亚太总部申诉,向工会申诉,但还未等工会给予答复,公司以严重违纪将我开除并没有提出赔偿金,请问这是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吗?我该怎样维权?
2015-01-12 15:29 wyqhjy(浙江)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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