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的问题想咨询一下。谢谢 我是2009年3月到2009年12月在北京一家酒店工程部上班(音响师),我在十二月份从单位辞职的,公司没给上所有的社会保险,后来我把单位搞上了劳动局,要求赔偿保险和一部分没有给发放的工资。我在这个单位的时候有3百多小时的加班,当时我手里没有什么证据,所以没有申请补偿。但是单位有我的上下班签到表、上下班打卡记录。。现在劳动局已经把裁决书发给我了,一共给我判了576块钱的保险赔偿,我有点觉得不对。就这样单位还不想给,再过几天就过了上诉时效了。我是12月28号拿的裁决书。规定15天内不满意可以上诉法院。
我想请问一下我在上诉法院的时候可不可以再加上要回加班费一项,如果我上诉的话,有没有过时效的说法,因为我已经从单位离职一年零一个月了。
很急啊!!!!!!四川绵阳人,家里前几年受灾了。还没缓过劲来。想要回我的血汗钱。谢谢了
我想请问一下我在上诉法院的时候可不可以再加上要回加班费一项,如果我上诉的话,有没有过时效的说法,因为我已经从单位离职一年零一个月了。
很急啊!!!!!!四川绵阳人,家里前几年受灾了。还没缓过劲来。想要回我的血汗钱。谢谢了
2010-12-31 22:06 四川绵阳人(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31 22:09
你可以另行仲裁解决
2 刘锐律师 2010-12-31 22:44
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3 李同红律师 2011-01-01 07:29
你好,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孙新律师 2011-01-01 07:53
未超过时效可以仲裁
5 2011-01-07 14:14
你可以再次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