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纠纷--保险基数与应发工资不符 您好!我已经和原公司解除了4年半的劳动关系距今有1个月了,在解除时向公司提出要求补给自进入公司至今的保险基数差额,共计约25000元,平均应发工资3000元,可是只按1800元上的保险基数,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是1800元,与工资条上的实发工资3200元不符,就此事与公司协商,得到结果是补给5000元象征性差额,因为没有达成一致没有同意,想仲裁。请律师帮我就法律相关规定予以分析,看能不能要回补偿?
先谢谢您了!
先谢谢您了!
2010-12-29 19:58 荞麦皮(天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12-30 10:02
可以要求补交保险。
2 110网律师 2010-12-29 20:23
建议带上相关资料当面咨询律师解决为好。
3 孙新律师 2010-12-29 20:40
仲裁维权
4 孙新律师 2010-12-29 23:07
可以投诉、举报、申请仲裁。
5 齐志龙律师 2010-12-30 10:49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足额补缴社会保险
6 任爱卿律师 2010-12-30 16:37
公司应当按照你的实发工资缴纳保险!!补交保险可以但是这一部分钱你自己拿不到,而且你还得再交一部分钱补保险。你可以在住房公积金上再找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