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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工合同,公司不予续签
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工合同,公司不予续签 您好!本人于07年3月入职一家公司,09年2月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中途续签一次,2014年9月劳动合同到期,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工合同,但公司单方面不予续签,我是否有权向公司要求1.支付我09年2月至14年9月期间的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高温补贴?2.要求公司补交09年2月前的社保?3.支付我双倍经济补偿金?另09年2月前本人手里无劳动合同、无工资条、工资现金发放。
2014-10-25 11:03 qingsh……(北京-顺义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常路律师  2014-10-25 11:06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4-10-25 11:11
你好,可以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3 朱孟喜律师  2014-10-25 11:15
你的目的都可以实现 准备证据 依法维权
4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10-25 11:27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5 徐卫东律师  2014-10-25 12:11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6 李建成律师  2014-10-25 12:15
你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7 赵江涛律师  2014-10-25 15:2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8 申维丰律师  2014-10-26 12:57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9 孙新律师  2014-10-27 10:13
您好,关键你没有证据,如有证据,上述主张都可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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