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欲主张双倍工资事宜咨询 本人于10年4月至12月初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未予签订劳动,社保等未办理。现手中仅有公司开具的工作证明(加盖有公司公章)一张。是否可作为本人在其公司工作的依据申请执行在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主张?同时由于公司的工资发放以现金形式直接发于本人,是不是只能以最低工资标准提出?找广州的律师先生咨询下。
2010-12-09 20:35 zuizui……(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12月09日 20时44分
1、完全可以;
2、应当以实际工资标准计算,公司应当举出证据证明;
3、找广州的律师应该一对一的咨询。
2、应当以实际工资标准计算,公司应当举出证据证明;
3、找广州的律师应该一对一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