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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认定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认定 本人4月底申请在6月30日离职,当时老板同意了,5/12我签订了《解除或終止用工關係通知書》,后来公司招不到人,老板挽留我,5/16通知第三方展缓处理我的离职手续,后来人事部忘了跟进,第三方取消了我的社保和合同,6/30我发现后通知第三方,单人事部同事休假,7/11才发邮件通知第三方,第三方就说要重新签订合同。我手上有人事部当时在5/16通知第三方展缓处理我的离职手续的邮件,和7/11的邮件。而且期间我并未真正离职,劳动关系一直存续。

现在公司要解雇我,那么我的工作年限是从第一份合同入职日起算吗?
2014-09-24 15:20 ayuden……(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9-24 15:24
这是要按照入职日算的
2 李庆标律师  2014-09-24 15:28
从后面的算起。
3 刘祖虎律师  2014-09-24 15:30
按照入职日算的
4 杨艳国律师  2014-09-24 16:00
应该可以的,协商不成仲裁解决,具体要看双方的证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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