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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商铺租赁的期限两处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合同中商铺租赁的期限两处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我于去年租赁了一间商铺为期一年,当时没注意,合同条款中写了 “租赁期限为壹年,自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14日止”。一年到了,我想退租,却被房东告知还剩14天租金要求付清。而我认为壹年应该到8月31日才对,当时合同是中介写的。自己也没细看。请问如果打官司会以哪个日期为准?
另外还是租房时未注意,合同是与二房东签的,事后才得知大房东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中说明二房东不得转租。后来工商局过来说我营业执照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除非我出具大房东证明允许二房东借给我,否则就罚款,结果二房东拿不出证明,我被罚了一万多。
请问这两件事如果起诉的话法律会支持吗?
2014-08-28 22:49 hidian(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4-08-28 22:56
答:有明确的日期,应该是期满日。
2 赵  强律师  2014-08-28 22:59
以实际租赁丶使用期限支付房租
3 代雨庭律师  2014-08-29 08:02
可以起诉二房东要求赔偿损失。
4 张向锋律师  2014-08-29 10:24
属于笔误,不需要支付剩余14天租金。你可起诉二房东要求赔偿。
5 110网律师  2014-08-29 13:25
可以起诉二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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