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文件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招标文件有一条:人工单价执行济南市现行有关人工费文件“济建标【2008】1号文”规定,否则为废标。
【2008】1号文规定:经研究,调整我市建筑安装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毎综合工日: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42元;装饰工程48元,投标报价不应低于此价。
而在后的施工合同约定:建筑工程人工单价39元/工日,安装工程人工单价39元/工日,装饰工程人工单价46元/工日,现双方发生纠纷,请问应以哪个为准?
【2008】1号文规定:经研究,调整我市建筑安装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毎综合工日: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42元;装饰工程48元,投标报价不应低于此价。
而在后的施工合同约定:建筑工程人工单价39元/工日,安装工程人工单价39元/工日,装饰工程人工单价46元/工日,现双方发生纠纷,请问应以哪个为准?
2014-03-20 16:56 wangda……(山东-济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年03月20日 17时18分
您好!
以后者为准。
以后者为准。